基隆市私立新民文理短期補習班

補習班類別/科目
文理類, 
補習班名稱
基隆市私立新民文理短期補習班 
補習班英文名稱
 
地址
基隆市仁愛區仁二路206號2-3樓 
英文地址
 
電話
(02)2424-9191 
立案情形
已立案 
立案文號
基府教社字第79369號 
廢止、註銷文號
 
立案日期
1990-12-05 
廢止、註銷日期
 
傳真號碼
(02)2426-9991 
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教室數
4間 
飲用水設備維護管理
逆滲透生飲水 
教室面積
186.44 平方公尺 
班舍總面積
442.2平方公尺 
暫停招生文號
 
暫停招生生效日
 
暫停招生截止日
 
負責人
葉志祥  
設立人
葉志祥  
班主任
葉志祥  
職員工
蔡瓊慧 陳育文 林邦辛 蕭仕欽 葉志祥 沙顯居 許瓊文 李育真 呂佳頤 張嘉琳  
核准科目
核准科目名稱 核准班級數 每班核准人數 每週總節(時)數 修業期限 招生對象
國中英文 1班 32人 3 6個月 國中
國中國文 1班 60人 3 6個月 國中
國中數學A班 1班 60人 3 6個月 國中
高中英文 1班 60人 3 6個月 高中
高中國文 1班 36人 3 6個月 高中
高中數學 2班 60人 6 6個月 高中
高中自然 1班 60人 3 6個月 高中
國中自然 1班 36人 3 6個月 國中
國中數學B班 1班 32人 3 6個月 國中
裁罰
稽查日期 違規情形 處理情形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2019-11-20 1、使用接用自來水之固定飲用水設備,請貴班依飲用水連續供水固定設備管理相關規定自主辦理維護。 2、依基隆市私立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規則(以下簡稱設立及管理規則)第23條規定,補習班置班主任一人,應為「專任」,綜理班務,倘班主任葉志祥不常於班內,請貴班評估申請變更班主任之必要性,以符相關規定。 3、原申請核准教室數為4間,現已變更為6間教室數。 4、原申請核准班名「基隆市私立新民文理短期補習班」,惟貴班對外懸掛招牌「新民文理補習班」,且未於明顯處載核准立案之文號,違反設立及管理規則第17條規定。 5、未提供及未使用107年4月19日公告修正之定型化契約,違反設立及管理規則第34條規定。 6、未將班內全數教職員工(含設立人、班主任)相關資料登錄至直轄市及各縣市短期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違反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第11條之1規定。 7、原申請核准立案科目為國中英文1班、國中國文1班、國中數學2班、國中自然1班、高中英文1班、高中國文1班、高中數學2班、高中自然1班等計10班,學生入學資格為國民中學、高級中學,現場查無學生,尚符規定。 限期改善件次 2019-12-04 基府教終貳字第1080275863C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