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01 |
1、原申請核准班名「基隆市私立文昌文理短期補習班」,惟貴班對外懸掛招牌「文昌補習班」,且未於明顯處載核准立案之文號,違反基隆市私立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規則(以下簡稱設立及管理規則)第17條規定。 2、立案證書未懸掛於明顯處,違反設立及管理規則第9條規定。 3、未將班內全數教職員工(含設立人、班主任)相關資料登錄至直轄市及各縣市短期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違反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第11條之1規定。 4、收據未依設立及管理規則第27條規定,載明補習班名稱(全名)、班址、立案證號及退費規定等資訊。 5、非採「按月收費」方式,未提供履約保證機制證明。 6、未訂定基隆市私立短期補習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未完成基隆市私立補習班揭露學生個人資料查核表,違反設立及管理規則第40條規定。 7、原申請核准立案科目為國中英文科1班、國中數學科1班、國中自然科1班、國小數學科1班及國小英語科1班等計5班,學生入學資格為國小、國中,現場查無學生,尚符規定。 8、貴班對外懸掛招生看板國小「國語、作文特攻班」、國中「總複習衝刺班」、珠算班、美術班、高中「英文、數學」,涉及未經核准即擅自增設科目,違反設立及管理規則第38條規定。 |
限期改善件次 |
2020-07-21 |
基府教終貳字第1090233613A號 |